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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地方税务局2018年度市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事项的公示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8-06-12 08:31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 字号: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精神,中山市地方税务局进一步强化税务稽查执法监督,打造公开、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规范执法程序,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随机抽查事项公示如下:

一、抽查对象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共同确定的2018年市级重点税源企业名录库。

二、抽查方式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中山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通过金税三期双随机工作平台,采用定向方式随机抽取共计20户企业作为2018年度重点税源企业稽查对象。

三、检查年度

检查年度为2015年至2017年度,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四、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和税务机关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自查认真彻底,如实报告税收违法行为,主动配合税务稽查部门检查,主动补缴税款和缴纳滞纳金的,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对重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或故意隐瞒税收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抽查结果

经随机抽取确定的20户企业对象详见附件。

 

   附件:2018年重点税源企业抽查名单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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