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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湖南的企业在中山有建筑工程,工程地个人所得税怎样申报缴纳?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7-05-08 14:42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中山地税 字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规定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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