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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房地产开发公司购置一块土地,现在由于建筑容积率改变需要到国土补缴差价,是否需要到地税部门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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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17-04-19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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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中山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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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税﹝2004﹞134号,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上述案例中改变容积率而向国土补交的差价应在契税计税价格的内容中,差价款需补缴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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