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中山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中山市地方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内容涵盖中山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365bet主页器(http://www.jyhtkm.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中山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中山市兴中道45号,邮编:528403,电话:0760—88338138-8809)。
一、概述
2014年,中山市地方税务局严格落实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和中山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作风建设年”主题,将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督办。在组织领导方面,中山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市局“一把手”负总责,设中山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在人员保障方面,明确市局各科室及中心、稽查局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各单位(部门)指定专人担任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市局办公室、纳税服务科指定专人统筹、监督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在考核方面,在系统、部门、岗位人员绩效考评中设置信息公开类指标,以考核促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2014年,结合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通报及全省地税系统纳税人满意度评比活动,我局及时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规范,完善了8大类、18小类的公开目录。据此,我局对门户网站进行重新设置,使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指引更明晰、内容更充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中山地税门户网站是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2014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信息4360条。其中信息公开类760条(新增162条),办税指引、通知公告、服务动态类信息2304余条。此外,通过在线咨询和局长信箱回复纳税人咨询321条,全年门户网站累计总访问量超过5001万次。与此同时,我局进一步丰富纳税人网校课件资源,2014年全年新增上传培训视频2个、课件6个,热点问答302条,在线测试8份。
(二)通过12366热线公开。12366热线利用人工服务和自动语言相结合的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办税指引、政策咨询、服务监督、税法宣传等服务,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另一重要载体。2014年,我局12366服务热线话务总量74677个,其中人工咨询话务量为52214个,接通率超过97%。
(三)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开。加强对23个办税服务厅的规范化建设,通过LED屏幕、税宣橱窗、导税服务等形式及时、主动公开各类办税指引、工作流程及工作人员信息。制作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国内人员)、房产租赁业等17类行业纳税指引小册子,全年通过办税服务厅向纳税人派发2.9万余册。
(四)通过电子办税服务厅公开。向全市12000户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户和税源重点户提供6个月免费体验期推广电子办税服务厅;在21个基层分局设置自助办税服务终端机;在各基层分局设置排队机并提供预约服务;推出“中山掌上地税”手机应用软件。
(五)通过公众媒介公开。一是在《南方日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中山日报》刊登地税专版,结合年内各时期税收工作热点,广泛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宣传税收工作动态和税费政策知识;二是探索与电台合作模式。我局通过中山电台96.7频道,全年共发布税收公益提示22条,制作发布税收访谈节目或情景剧11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通过税法宣讲会公开。市局层面:通过举办上市后备企业税收政策宣讲座谈会、走访重点税源企业、开展中小微企业税费负担调查等,积极开展专题税法宣传。基层分局层面:全市23个基层分局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税法宣传例会,部分分局还积极与当地国税、社保部门联合,有针对性地对新开业户、个体工商户、房地产企业、中小微企业等进行分类辅导。2014年,全市地税系统共举办税法宣讲会480场,辅导培训纳税人24480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2014年中山市地方税务局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情况
2014年中山市地方税务局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中山市地方税务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
2014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税务工作发展需要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有待丰富、信息更新频率有待提高。2015年,我局将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履行公开工作职责情况的监督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